连续五年亏损 ST罗普拟“卖身”苏州中恒|ST罗普_财经_消灭石化之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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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21:00

原标题:连续五年亏损 *ST罗普拟“卖身”苏州中恒

来源:华夏时报网

记者 徐超 见习记者 王颖

4月14日,消灭石化之现身*ST罗普(002333)复牌,开盘涨停,报4.67元。其于4月13日临时停牌的原因是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

4月13日晚间,*ST罗普公告称,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拟以每股8元的价格,协议转让公司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9.84%)给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中恒”)。同时,公司披露定增预案,拟向苏州中恒发行1.5亿股,发行价3.37元/股,218.28.225.221募资5.0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操作完成后,罗普控股的持股比例降为27.43%,而苏州中恒将持有*ST罗普45.97%的股份,成为*ST罗普新控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ST罗普自2015年至今已连续5年亏损,若苏州中恒成功“入主”*ST罗普,后者是否会向房地产转型?为此,本报记者多次致电*ST罗普公开的投资者热线,青瓦遮阳不避风不过电话始终不曾接通。不过根据公告,*ST罗普未来重组、调整主营业务的可能性较高。

“不同于纯财务投资,如果是进行战略投资,投资者通常会对企业的业务进行干预,以期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打通,更好地发挥其协同效应。若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分属于同一行业的上下游,则可能是并购企业出于补足自身业务的考量。”一位不具姓名的私募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股权转让溢价近80%

此次苏州中恒入主*ST罗普主要分为“协议转让”和“认购定增”两部分。

首先,协议受让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所持29.84%公司股份。据披露,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abc房源网罗普斯金控股持有公司3.3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5.46%,苏州中恒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罗普斯金控股持有公司1.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61%,苏州中恒持有公司1.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并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罗普斯金控股与苏州中恒的协议转让价格为8元/股,fadgfhhjhh以*ST罗普4月13日收盘价4.45元估算,溢价近80%,转让价总额为12亿元。

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苏州中恒接受这样的报价令人费解,可能是基于对标的未来前景的看好,但也不排除可能有利益输送问题存在。”

不同于协议转让的高溢价,*ST罗普披露的定增预案,拟向苏州中恒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1.5亿股,发行价为3.37元/股,发行价格未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资总额50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可能进行重组,转型房地产

*ST罗普主要业务为铝合金铸棒、铝合金挤压型材(含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及其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0年中小板上市。

2014年,*ST罗普扣非净利润尚保持盈利5416万元,但从2015开始,*ST罗普就在持续亏损。根据公开的财报数据,2015年-2019年,*ST罗普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8.7万元、-3337.33万元、-8506.15万元、-1.61亿元和-9022.94万元。

连年亏损的*ST罗普并没有放弃自救,在2018年底试图通过出售亏损的子公司来为财报数据增色。

2019上半年,*ST罗普实现了净利润的扭亏为盈。2019半年报显示,*ST罗普实现营收3.5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04%。营收下滑,净利润却大幅增长的原因为公司2018年底出售两家亏损的全资子公司,该两家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也因此, 2019年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32%至4899.87万元,扭亏为盈;扣非净利润虽同比增长了43.9%,但仍处于亏损状态。

显然,在国内铝加工行业面临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应用广度及深加工程度不足等问题的大环境下,随着国内房地产行业持续严控,住宅地产等建筑工程的销售及新开工率开始下滑,公司主营铝建筑型材下游的门窗加工行业以经销商渠道为主的零售市场销售通路受到的直接冲击,出售子公司并不能完全解决公司的危机。

铝建筑型材与房地产行业、基础建设投入等息息相关,这或许也是*ST罗普选择“卖身”苏州中恒的原因之一。

苏州中恒是江苏省知名大型建筑承包商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亿丰集团”)控股股东,苏州中恒主要围绕中亿丰集团开展建筑领域相关企业的投资及并购整合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中恒总资产6.9亿元,净资产5.56亿元。

对于入主*ST罗普后的计划,苏州中恒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苏州中恒不排除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适当调整的可能性。同时,苏州中恒不排除进行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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