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解决之路 康美药业造假与何去何从的资本市场_财经_鲍文反应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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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06:00

一、所有人都清楚的事实

4月29日康美药业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鲍文反应序列同时发布公告更正其2017年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近300亿元货币资金在“差错更正”后消失。公告只提及了对2017年年报的更正,在年报里,2016年的数据实际上也被大幅修改。

事态至此,稍具常识的人都明白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并且数额惊人,并且是长期、系统性的造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有人辩解称这是内控不严、财务疏忽造成的会计差错而非财务造假,那就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也是在试图侮辱他人的智商。

以往上市公司爆出类似负面,可以看到大量持股金额在数万元数十万元的小散户发表“靴子落定,其实是利好”、“接下来重组概念有故事可讲”、“政府将会介入长期利好上市公司”等自欺欺人的言论。康美药业作为一个拥有22万股东数的中医药龙头股,依然有人抱有“一两个跌停就完事”的美好幻想,但同时还有一些散户发出了类似“愿赌服输,只希望康美早日退市”的声音,很多人不再执着于眼前的蝇头小利,意识到对康美药业所作所为的放任,最终只能让这个市场都完蛋,而自己也必将遭受更大的损失。这些人的出现与发声,表明A股市场的散户确实在不断成长。

A股市场上,造假不是康美药业一家的问题,还有康德新122亿货币现金不翼而飞,还有数十家财务数据蹊跷、造假质疑不断的上市公司,其他暂时没有负面公司,是否真的就没有任何问题,相信大家也存有疑问。A股走到今天这个份上,是各方在既定利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再这样下去行不行,相信大家心里也都有答案。

二、监管层的后续举措受到瞩目

康美药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永泽江里菜是在2018年12月28日证监会已经对其发起立案调查的背景下进行的。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立案调查,也就不会有这次的“差错更正”。目前,立案调查的结果还未给出,基本可以确定将认定为财务造假。万一出现不可思议的魔幻一幕,官方结论没有认定为财务造假,那么大家该准备移民的移民、该准备跑路的跑路。国内外几亿双眼睛盯着的情况下,官方若能给出不是财务造假的结论,只能说已经疯到了极致。

一旦证监会给出财务造假的认定结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与相关高管将首先被处以罚款与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罚款60万元封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处罚意义。市场禁入后,相关个人不能再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会有一番表面上的人事变动,例如董事长职务由现任董事长子女接任。

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金额之大骇人听闻,出现了14项巨额差错,并且通常被认为最不可能造假、最容易审计的货币资金出现了严重问题,无法想象审计机构能够逃脱责任,2001年以来就为康美药业出具审计报告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将迎来灭顶之灾,证监会将首先吊销其证券业务资格,随后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也会下达处罚决定,签字会计师面临牢狱之灾,其他人员各奔东西。而康美药业所涉签字会计师众多,有多少人最终受累,取决于认定的造假历史时长。理论上板上钉钉应当坐牢的,为2015、16、17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签字会计师杨文蔚与张静璃。而2017年7月在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既首届“大发审委”的80位候选人名单中,就有杨文蔚的名字,只不过其最终落选正式名单。

2001年银广夏事件曝光,揭开上市公司造假一角,掀起一轮查处风暴,由于当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造假服务过于普遍,僵尸赛车修改器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主管部门甚至不得不提出重要企业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要求。后由于“四大”的外资背景,在民族保护与信息安全的旗帜之下,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的打压才有所减轻,开始蓬勃发展。如今20年不到即轮回重现,内资会计师事务所积累的声誉再次毁于一旦。有人说当房里发现一只蟑螂时,其实已经有1000只蟑螂藏在暗处,今天与2001年有相似之处,康美药业背后是A股市场财务造假怎样的泛滥,相信很多人早已心知肚明。

康美药业造假事件中,广东证监局所扮演的角色更受到瞩目。2014年8月,一名叫刘志清的男子实名向证监会举报康美药业虚假陈述、财务造假,后证监会指派其派出机构广东省证监局调查举报事项,广东证监局出具广东证监信函(2016)142号举报答复称,未发现康美药业存在举报所涉的违法情况。刘志清不服该答复,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证监会作出(2017)15号行政复议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复议决定),认为其行政复议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了其行政复议申请。刘志清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一直打到最高院处,至2018年12月最高处院给出裁决,刘志清全都是败诉。刘志清的屡战屡败打消了很多人对康美药业的疑问,原本对康美药业财务报表已经产生困惑的债券、股票投资人,据此购入了康美药业的债券股票,可以说,上述部门几次三番的背书也是投资人“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

如今,“差错更正”不仅打了广东证监局、证监会、一二审法院与最高院的脸,亦让政府的公信力大受折损。梳理刘志清举报之始末,证监会的决定与法院的裁决本身没有太大问题,核心错误始于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广东证监信函(2016)142号举报答复,泡泡战士散弹技巧给出了与事实明显相违背的“未发现违法情况”。而刘志清还曾向法院主张广东证监局未履行调查核实职责,那么广东证监局到底要没有核查?如果进行了核查,为何没有发现任何造假迹象?如果没有核查,又以何依据出具了广东证监信函(2016)142号文?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构成违法犯罪,那么广东证监局的不作为、出局具有虚假内容的公函又属于什么样的行为?对此,证监系统的纪检部门、国家监察部门理应对公众有所交代。

证监系统中,地方证监局的存在本身就非常诡异,康美药业事件中广东证监局的所作所为,至少在拖证监会、司法体系的后腿,损害政府公信力,误导大众三个方面造成负面影响。此事件亦是对地方证监局存在本身进行反思的时机,以下四问需要相关人士回答:

1、地方证监局实际职责与作用应该是什么

熟悉地方证监局的人都知道,地方证监局曾经的工作状态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表面上,证监局的职责主要是监管辖区内的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机构。实质上,证监局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止于公司上市前的辅导备案与验收,并且将辅导验收变为实质上的审批事项,给自己平添一份审批权力,而这几乎是证监局唯一的权力,为此各地证监局给自己加足了戏码,各地方对辅导备案验收的要求不尽一致,由此产生的吃拿卡要也不少见。一旦辅导验收通过,证监局对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便不再具有任何实际约束力。由于地方政府往往将辖区上市公司数量当作政绩,证监局随后沦为说客,负责利用职务之便向证监会相关部门“疏通关系”。而证监局对证券相关机构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日常监管,也仅仅限于收取报表等资料数据、批复增资等事宜,这些机构的股东方往往能量颇大,莫说证监局,有时证监会都无从钳制。

直到近年,私募基金等机构蓬勃发展,格斗小战象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其他证券期货相关机构也开始不断爆雷,证监局才有了些许存在感,得以在监管一线展露身手。即便如此,证监局也仅是被动应对,真正介入之时往往为时已晚,人们群众数百亿上千亿的损失难以追回。

2、地方证监局有无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配套人事制度

广东证监局作为深圳交易所所在地的证监局,理论上业务能力应该仅次于北京与上海局,在各地证监局中排名前列。然而为康美药业错误背书的却正是广东局,这从侧面反映了证监局的整体业务水平。

各地证监局事情不多、待遇不高、职能不清、定位尴尬、升迁机会渺茫,是个逆淘汰环境,稍有能力与进取心的年轻人都不愿意长待,于是留下来的、老资历的、最后升任领导干部的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可想而知。这样的机构部门在真正需要能力的稽查工作中无能、做出错误背书并不让人太过意外。

在配套人事制度方面,以康美药业举报事件为例,如果广东证监局当时真有能力出色的人对康美药业进行了核查,并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按照最后广东证监局通报的“未发现”结果,这个有能力的人可能有好下场吗?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对整体体系心灰意冷黯然离场,如果性格强硬一些,甚至可能遭到相当程度的打击报复。职能如此尴尬的部门,需要特殊制度安排来保障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3、怎样监管地方证监局

康美药业举报事件中,证监会收到举报,交办广东证监局,是常规操作。然而在最高院的裁决中,人们不安地发现广东证监局可能存在消极不作为的情况。地方证监局对来自证监会的直接指示都阳奉阴违,其他普通民众向地方证监局的举报是何种态度也就可想而知。

康美药业与广发证券业务往来频繁,康美药业的IPO、历次再融资、债券发行均由广发证券操刀,2019年初广发证券还发布公告称将购买康美药业所持广发基金股份。而券商与所在地证监局常常过从甚密,让人有理由怀疑,广东证监局的所作所为背后存在窝案。

消极不作为、阳奉阴违、在本地勾结利益团体,这些问题都表明,目前对地方证监局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讽刺的是,地方证监局作为监督管理机构,自身恰恰缺乏监督管理。

4、地方证监局体系有待系统性改革

对拟上市企业的上市辅导已经沦为形式,对拟上市企业的治理水平没有实质帮助,是一项多余的行政要求,是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者自以为是、为自己谋求行政权力的产物。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在企业上市本身都在朝注册制方向变革的时候,上市辅导不搞为好,至少相关审批应该被取消,改由向证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息系统备案相关辅导信息。另一方面,地方证监局对辖区内的证券期货机构进行的所谓日常监管,无非是接收些财务数据与材料报送,完全可以通过由证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也就是说,在企业上市与证券期货机构日常监管两方面,地方证监局应该做减法。

另一方面,在稽查、核查方面,地方证监局应该做加法。当前金融形势复杂严峻,上市公司造假泛滥,证券、基金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稽查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事实上,稽查核查本就是证券监督管理的核心职责,只是长期以受到证监会体系严重官僚主义的影响,贪恋行政审批权力,把工作重心错误地放在IPO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上。稽查核查包含大量现场工作,不可能全由证监会与交易所展开,地方证监局成为主力顺利成章。

厘清地方证监局的稽查核查工作职能,也将有助于改善目前地方证监局人浮于事。稽查核查发现问题、能够防患于未然,则自然是证监局的工作成绩,反之,稽查核查未能发现问题,他日东窗事发,亦应该向证监局问责。如此,奖优罚劣皆有依据,证监局各人也有了明确目标和能力提升的方向,证监会对证监局的监管考核也将更有章法。

进一步地,明确稽查核查为证监局主要工作职能,有利于防止证监局沦为请托工具,在制度上一定程度地隔离证监局与地方利益团体,让证监局真正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优待犯罪分子和骗子的资本市场

康美药业的“差错更正”显示,大股东对康美药业资金占款88.79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挪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是A股资本市场的长期问题,几乎到了家家都或多或少存在的地步。

理论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分属两个主体,上市公司背后还有一众中小股东,这些股东合计持股可能还远超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上市公司挪用资金,是从别人家口袋掏钱,其本质是一种盗窃与挪动资金行为。而根据《刑法》,盗窃1000元以上、挪动资金1万元以上,就达到起刑标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侵占动辄数亿数十亿,然而纵观市场,因挪用资金罪被起诉的高管、实际控制人却寥寥无几。历史有个别案例,也已是十余年前的陈年旧事。

一边是数十亿的资金,其每年产生的利息就可能达到数亿元,另一边是无关痛痒的关注函、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是否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是再容易不过的选择题。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严重到今天的地步,仅亲口承认存在资金侵占问题的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就已达到数百家之巨,是司法、执法部门长期姑息养奸包庇纵容的结果。

2019年,五位专家联名签署《魏银仓、孙国华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为因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10亿元资金的出逃美国的魏银仓及已被限制出境的孙国华站台。随后银隆新能源发表声明,公开邀请五位专家赴珠海召开研究论证会,表明对这份“法律意见书”并不认同。

所谓法律专家拿钱办事,出局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应、无需承担法律后果的所谓法律意见书的传统由来已久。如今,资金侵占、职务侵占等对公众利益实际上有巨大危害的行为难以惩戒,与司法执法体系内已经形成庞大的、利益联结的团团伙伙有莫大关系,《刑法》无用武之地,震慑作用消失殆尽。

除了资金侵占问题,在财务造假上现行法律体系也对实际责任人多有袒护。财务造假、虚假陈述、信息披露重大错误遗漏通常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高管团体实施,广大中小股东并不知情,是事实上的受害者。但在责任主体上,上市公司却是第一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与高管仅仅承担连带责任,这相当于给骗子拿上市公司做挡箭牌的机会,让各方在后续处理中投鼠忌器。这是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严重漏洞,这些漏洞存在已非一日两日,在数十年间来造成了无穷危害,相关政策制定主体、执法者却渎职放任。

康美药业这一个案中,所涉问题远不止于此。仅据媒体公开报道,康美药业就五次卷入行贿事件。在十五年内,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先后分别向广东省内的市领导、证监会监管发行部门和广东省食药监局的干部行贿。其中包括,为上市向时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李量行贿。2004年-2011年,马兴田行贿揭阳市委原大大陈弘平,共计港币500万元。2000年-2014年,马兴田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大大万庆良,涉及金额港币200万元、人民币60万元。2014年-2015年,向原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蔡明行贿港币30万元。

行贿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马兴田能够屡屡犯罪却几乎没有受到影响,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身份或多或少提供了庇护。上市公司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是光怪陆离的当前世道的又一荒谬注脚。

四、道阻且长的解决之路

康美药业调查结果出来以后,对于欺诈实施主体的行政处罚,上限不过是60万的罚款与终身市场进入,后续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有关部门的纵容与包庇下这在近十几年内非常罕见),也不过数年牢狱,与其造成的数十万人数百亿元损失危害相比,不值一提,与其在这些年中所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相比,都堪称“值得”。而康美药业最终即使退市,损失也大多由债券、股票投资人承担,马兴田、许冬瑾夫妇名下近百家企业,或许早已转移巨额资产。由此,在这样的环境下,欺诈屡禁不止,骗子前赴后继,实在正常不过。

在现行法律框架体系下,民事赔偿是最后的救赎,也是最后能起到一丝惩戒作用的措施,也是唯一能为将来类似事件提供典范、为整个市场带来一线曙光的最后希望。

长期以来,证监会以及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团队高举轻放,除了背后的利益交换外,一个原因是上市公司经营往往依赖于实际控制人与高管团队,牵涉就业、地方经济等一系列问题。然而,长期的绥靖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不过让整个市场最终陷入骗子横行、争相掏空上市公司无可救药的境地。

马兴田是未被量刑的行贿犯罪份子,是资本市场的欺诈惯犯,因财务造假被市场禁入后,也将不再能担任康美药业的高管。无论康美药业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如何(笼罩在财务造假的重重迷雾之下),康美药业22万股东也不会放任行骗多年的马兴田及现有高管团队继续执掌公司。也就是说,无论退市与否,康美药业都必须经历一次涅磐重生,在这一重生过程中,通过各项制度保障建立起新的管理团队,也是康美药业中小股东最后的自救机会。

要实现这一重生,马兴田及相关责任人应该归还对侵占的上市公司资金,并以包括持有的康美药业股份在内的自身全部资产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损失。让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必要时让其倾家荡产,可能是兼具公平合理与警示效果的最后方法,也是中小股东实施自救的基本前提。

只是这些,需要证监会做出公开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后续法院对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数个方面做出公正判决。从历史案例来看,这并不容易做到。

五、中国资本市场的节骨眼

目前,作为注册制试点的科创板开板在即,注册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在监管层与整体司法执法环境的长期绥靖、投鼠忌器、利益勾结的情况下,如今已是把行贿等违法犯罪当日常经营、肆意欺诈说谎的骗子们以及为了经济利益什么样的文件、意见书、审计报告都敢签署的老油条们横行的局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如何?财务数据成色几何?招股说明书反映了多少拟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这些问题关于科创板、注册制、乃至整个资产市场的成败,但目前人们对此的态度却无外乎,疑窦丛生、眼开眼闭、浑水摸鱼,鲜有为长远计者。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是A股市场又一里程碑式的事件,国内外各界人士必将密切注意这一事件的走向。其中,投资人将关注其具体造假手段、后续索赔,并结合后续处理结果,判断A股市场的信息成色与投资价值。而有问题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利益方也将据此决定,是有所收敛,还是继续肆意妄为。

资本市场正处在节骨眼上。对康美药业造假问题的处理,以及对康德新等一批问题公司的处理,将对整个资产市场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处理不好,则无论科创板是几号工程、有多少资金保驾护航,短暂狂欢后也注定落个一地鸡毛,并随整个资本市场滑向更深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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